袁宏道
〔明〕 1568 - 1610 年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
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復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後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
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
合称“公安三袁”。
醉叟者,不知何地人,亦不言其姓字,以其常醉,呼曰醉叟。
岁一游荆澧间,冠七梁冠,衣绣衣,高权阔辅,修髯便腹,望之如悍将军。
年可五十馀,无伴侣弟子。
手提一黄竹篮,尽日酣沉,白昼如寐。
百步之外,糟风逆鼻。
遍巷陌索酒,顷刻数十馀家,醉态如初。
不谷食,唯啖蜈蚣、蜘蛛、癞虾䗫,及一切虫蚁之类。
市儿惊骇,争握诸毒以供,一游行时,随而观者常百馀人。
人有侮之者,漫作数语,多中其阴事,其人骇而反走。
篮中尝畜乾蜈蚣数十条。
问之,则曰:“天寒酒可得,此物不可得也。

伯修予告时,初闻以为传言者过,召而饮之。
童子觅毒虫十馀种进,皆生啖之。
诸小虫浸渍杯中,如鸡在醢,与酒俱尽。
蜈蚣长五六寸者,夹以柏叶,去其钳,生置口中,赤爪狞狞曲伸唇髭间,见者肌栗。
叟方得意大嚼,如饭熊白豚乳也。
问诸味孰佳?叟曰:“蝎味大佳,惜南中不可得。
蜈蚣次之,蜘蛛小者胜。
独蚁不可多食,多食则闷。
”问食之有何益?曰:“无益,直戏耳。
”后与余往来渐熟,每来踞坐砌间,呼酒痛饮,或以客礼礼之,即不乐。
信口浪谈,事多怪诞。
每数十数,必有一二说入微者。
诘之不答,再诘之,即佯以他辞对。
一日,偕诸舅出游,谈及金、焦之胜,道值叟,二舅言某年曾登金山。
叟笑曰:“得非某参戎置酒,某幕客相从乎?”二舅惊愕,诘其故,不答。
后有人窃窥其篮,见有若告身者,或云曾为彼中万户,理亦有之。
叟踪迹怪异,居止无所,晚宿古庙,或阛阛檐下。
口中常提“万法归一,一归何处”。
凡行住坐眠,及对谈之时,皆呼此二语。
有询其故者,叟终不对。
往余赴部时,犹见之沙市,今不知在何所矣。
石公曰:“余于市肆间,每见异人,恨不得其踪迹。
因叹山林岩壑,异人之所窟宅,见于市肆者,十一耳。
至于史册所记稗官所书又不过市肆之十一其人既无自见之心所与游又皆屠沽市贩游僧乞食之辈贤士大夫知而传之者几何?余往闻澧州有冠仙姑及一瓢道人。
近日武,汉之间,有数人行事亦怪,有一人类知道者。
噫,岂所谓龙德而隐者哉!”
从武林门而西,望保叔塔突兀层崖中,则已心飞湖上也。
午刻入昭庆,茶毕,即棹小舟入湖。
山色如娥,花光如颊,温风如酒,波纹如绫;才一举头,已不觉目酣神醉,此时欲下一语描写不得,大约如东阿王梦中初遇洛神时也。
余游西湖始此,时万历丁酉二月十四日也。
晚同子公渡净寺,觅阿宾旧住僧房。
取道由六桥、岳坟、石径塘而归。
草草领略,未及偏赏。
次早得陶石篑帖子,至十九日,石篑兄弟同学佛人王静虚至,湖山好友,一时凑集矣。
寒食后雨,余曰:“此雨为西湖洗红,当急与桃花作别,勿滞也。
"午霁,偕诸友至第三桥,落花积地寸余,游人少,翻以为快。
忽骑者白纨而过,光晃衣,鲜丽倍常,诸友白其内者皆去表。
少倦,卧地上饮,以面受花,多者浮,少者歌,以为乐。
偶艇子出花间,呼之,乃寺僧载茶来者。
各啜一杯,荡舟浩歌而返。
近日始学读书,尽心观欧阳修,苏洵、曾巩、陈亮、陆游诸公文集。
每读一篇,心悸口呿,自以为未尝识字。
然性不耐静,读未终帙,已呼累马,促诸年少出游,或逢佳山水,耽玩竟日。
归当自责,顽钝如此,当何所成?乃以一婢自监。
读书稍倦,令得呵责,或提其耳、或敲其头、或擦其鼻,须快醒乃止。
”婢不如命者,罚治之。
习久,渐惯苦读,古人微意,或有一二悟解处,则叫号跳跃,如渴鹿之奔泉也!曹公曰:“老而好学,惟吾与袁伯业。
”当知读书亦是难事。
横塘渡,临水步。
郎西来,妾东去。
妾非倡家人,红楼大姓妇。
吹花误唾郎,感郎千金顾。
妾家住虹桥,朱门十字路。
认取辛夷花,莫过杨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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