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
〔明〕 1573 - 1642 年
欧必元,字子建。
顺德人。
大任从孙,主遇从兄。
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
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
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
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
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
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
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
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
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
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闻君罢官早,野服称闲身。
住傍双峰下,居然五马贫。
棋枰常坐隐,文酒解留宾。
何似西邻叟,墙东学避人。
喜得中宵饮,因闻鸡犬喧。
烟萝三亩宅,水竹数家村。
剪烛供吟兴,烹茶续话言。
未能留信宿,安敢望平原。
朱邸王侯宅,青门处士家。
笔床供翰墨,手泽识瑶华。
昼卧宜疏雨,窗闲爱晚霞。
淮南有鸿宾,不川羡丹砂。
登高聊骋望,磴道转逶迤。
何石非三岛,无花不四时。
篆符分竹叶,仙鸟啄灵芝。
倘问长生诀,应寻华子期。
诸峰青霭合,兹洞白云幽。
为问朱明馆,何如大石楼。
仙人曾作令,居士亦称侯。
好待乘鸾至,题诗在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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