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血書
漣今死杖下矣!癡心報主,愚直仇人;久拼七尺,不復掛念。
不爲張儉逃亡,亦不爲楊震仰藥,欲以性命歸之朝廷,不圖妻子一環泣耳。
打問之時,枉處贓私,殺人獻媚,五日一比,限限嚴旨。
家傾路遠,交絕途窮,身非鐵石,有命而已。
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義一生,死於詔獄,難言不得死所。
何憾於天?何怨於人?
惟我身副憲臣,曾受顧命。
孔子云:“託孤寄命,臨大節而不可奪!”持此一念,終可以見先帝於在天,對二祖十宗與皇天后土、天下萬世矣。
大笑,大笑,還大笑!刀砍春風,於我何有哉?
天啓五年(1625)七月,在歷經鋼針作刷、銅錘擊胸、土袋壓身、鐵釘貫耳等毫無人性的酷刑之後,已經處於瀕死狀態的楊漣,咬破手指寫下了這篇絕命血書。
讀之激昂悲壯,感天地、泣鬼神!
仇人:爲人所仇視。
張儉:東漢高平(今屬山西)人,字元節。
延熹初爲東部督郵,彈劾宦官侯覽,爲覽所誣,遂遁去。
望門投止,人皆重其名行,破家相容。
前後受其牽連受誅者以十數,宗職並皆殄滅。
楊震:東漢華陰(今屬陝西)人,字伯起。
延光初爲太尉。
被宦官樊豐所譖,遣歸本郡,於途中飲鴆而死。
仰藥:服毒。
“打問”句:刑訊逼供,冤枉定爲貪贓罪。
比缺:對犯人追贓。
詔獄:奉皇帝命令而成立的專案。
憲臣:御史臺又稱憲臺,楊漣官職爲左都副御史,故稱。
顧命:《尚書。
序》:“成王將崩,命召公、畢公率諸侯相康王,作顧命。
”《傳》:“臨終之命曰顧命。
”封建社會,皇帝臨終前往往召集親信大臣託付後事,囑咐輔佐新君。
參與此事的大臣稱爲顧命大臣。
“託孤”二句:《論語。
泰伯》:“曾子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此處引作孔子語,系作者誤記。
先帝:指明光宗朱常洛。
二祖十宗:指明熹宗(當時在任的明朝皇帝)之前的所有明朝皇帝——太祖、成祖、仁宗、宣宗、英宗、憲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十二君。
(惠宗、代宗當時無廟號,因此不算)皇天后土:即天地。
楊漣如今將死於獄杖之下!一片癡心來報陛下,因爲耿直而被奸人仇視;豁出性命已久,不再有什麼掛念。
面對奸黨當政,不願像漢代張儉那樣到處逃亡,也不願像東漢楊震一樣服毒自盡。
想以這條性命來報答朝廷,不及顧念妻兒哭泣哀痛。
刑訊逼供之時,被冤枉定爲貪贓之罪。
獄吏爲了獻媚,發下嚴格的命令,每五日便來追贓。
家庭傾覆,歸路已遠,故交斷絕,窮途末路,我的身體也不是鐵石所做,只是豁出性命一條而已。
拷打折磨,難道不也是天恩嗎?一生躬行仁義,最終死在詔獄,不能說沒有死得其所。
對上天和別人還有什麼怨恨嗎?
只因我身擔御史的職責,曾經受過先帝顧命,曾子說過:“被託付幼主和國家政事的人,面臨生死關頭而不能動搖屈服!”堅持着這樣的信念,死後也可以面對先帝的在天之靈,無愧於二祖十宗、天地和千秋萬世了。
念及此,除了大笑大笑還是大笑,刀斧交加,又能把我怎麼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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