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明〕 1568 - 1610 年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
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復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後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
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
合称“公安三袁”。
官程屈指三千馀,颇怪真州消息疏。
七月始传江令字,道儿亡在杪春初。
剃却颠毛剩却身,衲衣袍帽不沾尘。
告君古佛无多子,著了边旁亦是人。
窥铜怜貌减,裹鬓觉霜欺。
乡语青奴误,官情白鸟知。
佳儿能问字,小妇与填词。
解得庭中乐,闲官亦可为。
作令真成累,全身总是归。
道傍春自谑,人里鬼相依。
缓系牛皮带,宽披燕子衣。
云霄终有翼,学取一行飞。
雀劳利,雨雪至。
大雀悲,小雀悸。
黄鹄举千里,大鹏搏九万。
鹧鹄与杜宇,声声来相劝。
宇曰不如归,鸪曰行不得。
小大各有分,何用噌噌在我侧。
鹦鹉虽有舌,藏巧不如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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