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
〔明〕 1568 - 1610 年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
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復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後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
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
合称“公安三袁”。
能再相从否。
若驾相思车,当问白门柳。
深如谷,高如屋。
穴云心,穿地腹。
路荒唐,齿崄嶬。
石如病,天似痴。
黄者浆,白者髓。
云絮絮,出靴底。
白蝙蝠,大于鸡。
冲焰起,扑人飞。
突而高岭间之,忽而平溪限之。
龙欲言,闻人止。
涎沫流,腥风起。
鬼邪仙,烟欤雾。
炬无光,将安去。
海可通,江可涉。
灵威丈人难再得。
剑泉上,山如黛。
剑泉下,水如佩。
一片青,阅人代。
鬼窈窕,山叆叇。
生公法,今何在。
真娘墓,遥相对。
一日计千舟,一舟计万钱。
宁负公家税,莫负少年年。
女可鬻,妻可徙。
石上歌,应不止。
下马一言,不及暄寒。
昔年毛羽,今日肺肝。
我怀如痞,君怀几许。
登堂直视,无心可举。
明月浮空,清霜堕地。
将军北园,金吾西第。
罗屏昼掩,金罍夜开。
呼卢射覆,飞爵流杯。
吾为若舞,若为吾歌。
剑去龙沉,逝将奈何。
情长刻短,炉寒火青。
歌尊乱箸,谁是主人。
鹏飞九万,为鸴鸠笑。
我欲携君,连翩海峤。
无怀十六传,乃至酒圣人。
其道尚清净,无为而化成。
周公作酒诰,流言几祸身。
宣王不得已,乃为述酒经。
经曰:天有酒,则不倾。
国有酒,则不争。
有王者起,必世而后仁。
何用导以德,齐以刑。
但当引酒为河,累曲为城。
日月所照,霜露所坠。
凡有血气者,莫不醉酲酲。
死兮不知死,生兮不知生。
沃杀知巧鬼,何愁不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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