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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筠
〔宋〕
? - ? 年
留筠(一作?),字端父,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
正子。
宁宗嘉泰四年(一二○四)通判漳州(清康熙《漳州府志》卷九)。
知邵州(《后乐集》卷一二《列荐徐筠朱著留筠乞赐甄擢状》)。
嘉定九年(一二一六)使金贺生辰(《宋史》卷三九《宁宗纪》三)。
出提点湖南刑狱。
十二年,移知广州(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一六)。
十三年,提点江西刑狱(《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之二七)。
十五年,自广东经略罢领宫观(同上书职官七五之三一)。
事见清道光《福建通志》卷一七六《留正传》附。
今录诗六首。
作品(本站共收录6作品)
舟还浯溪再留二绝
为爱浯溪风景幽,重临钓石系归舟。
不妨细读丰碑下,墨本空看几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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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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