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
〔明〕 1573 - 1642 年
欧必元,字子建。
顺德人。
大任从孙,主遇从兄。
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
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
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
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
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
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
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
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
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
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改席江边寺,招携门下人。
不脩居士业,聊现宰官身。
绀字幡幢古,丹楼宝座新。
玄言酬永日,知是渡迷津。
庙祏郁嵯峨,楼船下濑过。
万山随桂岭,一水接牂牁。
佛力能降虎,神功似断蛇。
所欣舟楫稳,日暖静无波。
维舟忽隔岁,淫雨苦经旬。
远出非吾意,相逢何处人。
鹡鸰常作伴,僮仆不能亲。
归棹休言晚,花期尚及春。
孤舟江上泊,春事客中催。
是日逢君饮,愁怀忽为开。
山城微雨过,庭沼逐波回。
共对连枝萼,宁辞醉后杯。
孤舟江海上,逼岁下牂牁。
不念枌榆谊,那惊驷马过。
交情非逆旅,持论有悬河。
愿逐飞凫去,云霄羽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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