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与求
〔宋〕 1086 - 1137 年
宋湖州德清人,字必先,号龟溪。
徽宗政和五年进士。
历明州通判。
为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御史中丞,在任知无不言,前后近四百奏,言甚切直。
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知潭州。
高宗绍兴四年,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寻任参知政事。
与张浚不和,出知明州。
七年,迁知枢密院事。
卒谥忠敏。
有《龟溪集》。
翰林发策冠诸儒,再世重归汗血驹。
醉后挥毫凌月窟,梦中插翼上天衢。
半生怀抱吞馀子,一日声名振八区。
归去玉堂清夜直,也应怜我老江湖。
葱麦推还井大春,拂衣归伴卧云人。
胸中历历蟠三略,肘后时时校六淳。
已作移文排俗士,更将要术混齐民。
知闲聊复求闲地,岁晚功名恐逼身。
中年情绪恶,远别信音疏。
闻道阴山路,贪迎使者车。
骑羊厌鸣镝,佩犊欲扶锄。
愿上螭头奏,烦苛一切除。
只着南冠不著缨,掉头防我问功名。
数椽茅屋有时漏,一垡野田无具耕。
酒地定能容胜践,墨畦终拟过平生。
扣舷归去蒹葭闹,后夜相思看月明。
大艑轲■许暂留,一樽相属话牢愁。
封胡羯末名终在,许史金张迹浪投。
遵陆渐看鸿雁集,在原当记鹡鸰求。
它年会有相从乐,泛宅浮家万事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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