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与求
〔宋〕 1086 - 1137 年
宋湖州德清人,字必先,号龟溪。
徽宗政和五年进士。
历明州通判。
为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御史中丞,在任知无不言,前后近四百奏,言甚切直。
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知潭州。
高宗绍兴四年,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寻任参知政事。
与张浚不和,出知明州。
七年,迁知枢密院事。
卒谥忠敏。
有《龟溪集》。
客里伤为别,相望岁一周。
冕旒存异顾,丘壑老英游。
忧国心长折,惊人语太遒。
年来有公事,合眼注春秋。
无地诛锄一束茅,清吟端作反离骚。
奔波且复同香尉,萧散还须似马曹。
名下迹公初定价,暗中索我便矜豪。
文章论世宁论晚,肯慕群飞辄仰高。
地控三州界,池开十丈莲。
桑麻无杜曲,松菊有斜川。
别浦归帆远,他山晚照妍。
江湖春水阔,容与白鸥前。
国难更频岁,边尘动四溟。
豺狼饱吞噬,天地失清宁。
黄屋无安所,霜笳不忍听。
使臣归路阻,恸绝鬓星星。
朝廷归叛将,关塞失签军。
铜马犹逋命,沙虫亦占群。
上心存庙略,兵气乱天文。
谁挽斜河水,通宵洗赤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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