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鐙序
蘊咸通末為州刑掾,時廬陵盧肇罷南浦太守,歸宜春。
公之文翰,故海內知名。
蘊竊慕小學,因師於盧公子弟安期。
歲余,盧公忽相謂曰:「子學吾書,但求其力爾。
殊不知用筆之力,不在於力;用於力,筆死矣。
虛掌實指,指不入掌,東西上下,何所閡焉。
常人云『永』字八法,乃點畫爾,拘於一字,何異守株。
《翰林禁經》云,筆貴饒左,書尚遲澀,此君臣之道也。
大凡點畫,不在拘之長短遠近,但無遏其勢。
俾令筋骨相連,意在筆前,然後作字。
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此畫爾,非書也。
吾昔受教於韓吏部,其法曰『撥鐙』,今將授子,子勿妄傳。
推、拖、捻、拽是也。
訣盡於此,子其旨而味乎!」蘊加以久罹戎事,筆硯多亡,終不能窮其妙。
亦猶古之有得不死之術者,人將從學焉,未至,得術者物故,嘆恨不極。
人或譏之曰:彼尚不能自免,何恨之有耶?客曰:昔有善算術者,臨終,傳於子,終不能曉。
乃傳於人,他人盡其妙。
彼何妨得而不能演哉。
愚雖受盧公之命、既不能自益其要妙,敢恡復傳於智者。
《撥鐙序》,《書苑菁華》第十六卷題下汝瑮注曰:《書畫譜》標題作唐林蘊《撥鐙四字法》,標題之次行有「推、拖、捻、拽」四字。
所謂「四字法」即指此。
據傳林蘊從盧肇授「撥鐙法」,從此書日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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